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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厕所成了“重大违纪”,校规不能成“笑规” |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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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山西一高中,有学生晚11点后上厕所被学校定为重大违纪,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供40多个班级传阅,引发了争议。
9月18日,据新京报报道,学校德育处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属实。该校每晚10点20分下晚自习,10点45分熄灯。按规定,熄灯后至11点40分间,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许上厕所、随意走动,“担心影响别的学生入睡”。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因身体不适等原因必须在该时段上厕所,需提前告知管理老师。“事发时,该学生未向管理老师说明情况便去上厕所,因而受到处理”,但不存在网传的“个别学生不是上厕所,有抽烟等违纪现象”。
人有三急,晚上11点后上厕所就被“一刀切”地定重大违纪,学校为了管理便利却让校规成了“笑规”,也难怪有争议。而其因身体不适要上厕所需提前告知管理老师的规定,也有些脱离生活实际——就像网友质疑的,“半夜肚子疼拉稀,怎么办?”学校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思维,显然太简单粗暴了。
此外,学校要求学生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全校传阅,尽管在引发舆情后,学校已退还该学生100元打印费,但此举也已经侵犯了涉事学生的人格尊严。毕竟,教书育人是学校的本分,教育惩戒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育人。
现实中,因为种种考量对学生上厕所进行莫名其妙限制的,并非个例。2023年,有网友发视频称广东某高中为了“便于管理”,学生要带通行证才能进厕所,并且牌子上印有学校盖章。此前,云南某中学也被曝出“学生午休时上厕所被处分”的咄咄怪事,尽显荒谬。
教育是一种心灵的引导,而不是简单粗暴的管理。即便是管理,也不是靠什么禁忌或者所谓“铁的纪律”能完成的,更应该是一种“润物细无声”式的规则意识养成。既离不开刚性原则,更要充满人性关怀。
教育是爱的艺术,严管的基础是厚爱。今年还是教育部确定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重点就是要整治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等办学行为。类似上个厕所都成了“重大违纪”的荒唐校规,也该被及时清理了。
撰稿 / 胡欣红(教师)
编辑 / 何睿
校对 /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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