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ny004 发表于 2024-8-12 03:09:33

“太原老葛”涉嫌刷单被立案,网红带货不能两头坑 | 新京报快评

网红刷单行为已然涉嫌违法,应当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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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太原老葛”被指割商家韭菜。图/社交平台视频截图
文| 李康尼
近日,坐拥6000万粉丝的网红“太原老葛”又翻车了。
据红星新闻报道,8月9日,“太原网警”发布视频称,网红“太原老葛”被指割商家韭菜900万元,涉嫌诈骗被立案。在相关视频中,商家称“太原老葛”给其带货四次,累计收取佣金900万元,但销售额中有1911万元是刷单。
据该商家公布的记录显示,大量订单显示“仅退款”,“有的买家同一个ID,每一场直播都会单独大量购买(产品),买了之后直接秒退。”
本希望通过网红助阵提升销量的商家,最终不赚反亏,还要莫名负担大量退单产生的快递费、人工费和退货仓储费,损失惨重。
而从公开报道看,这可能还只是“太原老葛”的半部“生意经”。除了疑似通过刷单割商家韭菜,“太原老葛”还擅长用夸张的虚假宣传忽悠消费者。比如,在其带货物品中,就包括神乎其神的“复活项链”,号称可以遇难呈祥、死而复生。
在“太原老葛”的直播中,还不乏胸口疼痛难忍的大娘戴上项链后很快就说“好多了”等戏码。这样的剧情演绎,吸引了不少不明真相的老人下单购买。
一边疑似通过数据注水制造虚假繁荣,骗取商家投入巨额“坑位费”;另一边利用离谱话术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近些年,类似的网红“变现”套路并不鲜见,而“太原老葛”此前也曾被相关平台进行过封禁处理。
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在挥霍商家和消费者的信任,是对基本诚信原则的背离。若这种“两头坑”的乱象得不到遏制,很容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破坏正常的直播带货行业秩序。此番,“太原老葛”因涉嫌诈骗被立案,就是一记响亮的警钟。
相关调查报道表明,目前带货刷单已经形成了一整条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直播间、主播负责收取“坑位费”,然后将刷单任务分包出去,由刷单水军通过虚假账号批量进行“人气美颜”。
但是,网络刷单并非无迹可循,类似同一账户频频下单、接连退款等情况,显然就属于可疑的反常状况。对此,相关平台首先要加强监管责任,在系统总结刷单特点后,通过技术手段建立更加严密的防刷体系,实时拦截数据造假行为。
同时,平台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平台信用机制,明确严惩措施。对数据注水的商家和主播、机构,该禁播的禁播、该封号的封号,从而真正形成威慑力。
另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因此,网红刷单行为已然涉嫌违法,应当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这也是“太原老葛”被立案的法律依据。
还需注意的是,诸多案例均表明,主播和所在机构拒绝签订带货合同,已经成为商家维权的一大“卡点”。此次状告“太原老葛”方的商家就表示,当自己要求签合同时,对方却拒绝并表示“我的嘴就是合同”。
带货不签合同,不该成为帮助一方逃脱责任的惯例。对此,需进一步明确行业规范,务必在带货合同中清晰约定好推广项目内容、销售额业绩、提成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才能保障各方利益,避免纠纷频发。
对于用夸张“小剧场”忽悠消费者的行为,最关键的则是落实既有的规范措施,让不负责任的虚假宣传付出代价。
说到底,只有在用户举报、信用管理体系、平台约束、违法处罚等一系列制度都“长出牙齿”、发挥应有的功力时,无论何种量级的网红带货也都不敢信口开河“两头坑”了。
撰稿 / 李康尼(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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