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解释中国式“彩礼”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专线:4000-111-091近日一则贵州某地新郎因“上头礼”衣服型号买小被拒接亲并退婚的新闻登上热搜。事件本身我们不做评价,但这背后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我们可讨论一番,退婚随之而来的便是“彩礼”退还问题。
来源:微博截图
那么彩礼应该怎么退?退多少呢?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中关于“彩礼”的规定会告诉我们答案。
中国式彩礼
结婚时男方向女方给付彩礼在我国历史久远。从先秦时代起,传统婚礼程序有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征即男方家将聘礼送给女方家。
近年来彩礼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男女比例失调,成为彩礼金额日益高涨的一大诱因。尤其在农村,为给儿子娶妻成家,使许多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在某些地域、某些家庭,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彩礼的背后,是鲜活的生命,是一个个充满希望或者绝望的中国家庭。
该不该收彩礼,从来不是什么可以轻松划过的话题。
来源:谷雨数据谷雨数据出炉了《2020中国彩礼礼金地图》
根据谷雨数据出炉的《2020中国彩礼礼金地图》来看,发达的大城市彩礼要求都没有超过10万。不过,对于一线城市的年轻人而言,买不买房、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装修款谁出,这些问题才是婚礼前的拦路虎。一线城市的百万车房和小地方的几十万彩礼,是压在不同人身上的不同大山而已。
然而,在中国即便是抛开北上广深以外的“新一线”,一线城市也只有19个。相比之下,彩礼依然困扰着更多中国人的婚姻。
当前法律对彩礼的评价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该规定从反面对一些常见的违反婚姻自由的行为直接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向大众清晰准确第表明了法律对这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以此来指引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就是索要彩礼的现象。
我们应当正确区分彩礼与其他类似行为,彩礼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但以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前提条件。买卖婚姻则是以强迫为手段索取大量财物,男女双方结婚并非自愿。
虽然二者都是违法的,但二者违法的性质、程度及危害后果是不同的。
彩礼与婚前赠与不同在于,彩礼以结婚为先决条件,婚前赠与是双方自愿的行为,是不附任何条件的,因而也是法律允许的。
司法实践中对彩礼的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司法解释如此规定,是基于我国国情认真考虑的结果。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已经同居共同生活的,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及当地的风俗、彩礼在婚礼中及之后的共同生活中是否使用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因此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法律会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要尊重习惯和情理。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是彩礼返还案件的聚集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改变,如果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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